加强工业立法,健全促进转型升级长效机制


时间:2012-05-08





“十二五”期间,工业领域法律制度建设工作将以转变工业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和促进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为主线,围绕推进工业转型升级的重点任务,统筹推进工业和信息化立法工作。


  加快推进垄断行业改革,形成平等准入、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必须提高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形成产品和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机制。为此,既要健全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机制,促进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重要领域集中,加快推进国有大型企业改革,又要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拓宽民间投资的领域和范围。


 《工业转型升级规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明确提出,要进一步完善政策法规体系,深化工业重点行业和领域体制改革,健全促进工业转型升级的长效机制。


  “十二五”期间,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从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加快推进垄断行业改革、健全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机制,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等六个方面着手,为实现上述目标“保驾护航”。


  聚焦重点领域 加强工业立法


  近年来,我国已初步形成了以法律、行政法规为基础、以部门规章为补充,覆盖工业行业、中小企业等多方面的工业和信息化法律制度框架。


  工信部组建以来,围绕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发展方向,进一步加强了相关制度建设,出台了20部规章,并及时清理已经不适应行业发展和管理需要的法律制度。


  《规划》提出,要围绕推进工业转型升级的重点任务,在产业科技创新、技术改造、节能减排、兼并重组等重点领域,健全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加强民用飞机、软件、集成电路、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基础性产业发展的法律保障。


  “十二五”期间,工业领域法律制度建设工作将以转变工业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和促进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为主线,按照为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促进工业由大变强提供制度保障的总体要求,围绕工业转型升级统筹推进工业和信息化立法工作。具体措施包括:积极推动《船舶工业发展条例》、《民用飞机行业发展条例》、《工业产品质量促进法》等立法,做好《工业节能管理办法》、《电子电气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等修订工作,做好《软件企业认定标准及管理办法》等立法的研究论证,加快推进《民用爆炸物品进出口管理办法》、《机电产品再制造管理办法》等行业管理立法步伐等。

  国资有进有退 民资加强引导


  加快推进垄断行业改革,形成平等准入、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必须提高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打破垄断局面,形成产品和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机制。


  为此,一要在相关垄断行业引入竞争,完善水电油气矿等价格形成机制,配套推进行政、财税、金融、资源环境价格体制改革;二要实行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加快垄断行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步伐;三要推进垄断企业股权多元化改革,允许非公有制经济进入逐步垄断行业参与竞争;四要转变政府职能,弱化政府对微观经济活动的干预,防止强化行政性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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