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波三折的阶梯电价改革,终于即将揭开面纱。
3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在2012年全国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上传出消息,今年要继续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居民阶梯电价将于上半年推出。
业内专家认为,据此就担心电价即将全面上涨的论断过于片面。阶梯电价的实施,不会推高能源市场的价格,更重要的意义在于,通过解决电价交叉补贴等问题,从而逐步破解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的难题。
多地筹备阶梯电价听证会
并未出乎业内人士的预料,在今年两会上,电价改革再次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话题。
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明确提出,2012年稳妥推进电价改革,实施居民阶梯电价改革方案。
根据此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方案,阶梯电价将把居民用电分成三档:第一档覆盖80%的居民家庭,电价保持稳定,城乡低保户、五保户等困难群体还可享受一定免费电量;第二档每千瓦时电将提价5分钱左右;第三档每千瓦时电将提高2毛钱左右。
在3月28日召开的2012年全国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上,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彭森透露,根据此前制定的方案:第一档电价不提高,所覆盖的居民家庭比例将由中央统一确定,各省市可根据当地居民用 电水平,确定各档次的用电标准,具体方案经过听证后出台实施。
公开信息显示,很多省市都在为阶梯电价的实施进行最后准备。在动作较快的河北省,目前,当地物价局正在对电网公司的成本进行核算。根据计划,4月份将向社会发出听证公告,5月份正式举行阶梯电价改革听证会。而在甘肃省,不仅排定了听证会的时间表,甚至已经确定15名听证代表的组成,其范围不仅囊括了消费者、经营者等不同利益主体,地域也涵盖了甘肃省大部分州市,并已通过媒体公开报名电话。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目前,吉林省、山东青岛市等地的听证筹备工作也都在紧锣密鼓地进行。此外,由于一些地区还未完全达到“一户一表”,各地电网企业也正在抓紧本地区居民的电表改造。
专家否定电价全面上涨论
事实上,阶梯电价改革堪称一波三折。
早在2009年11月,有关部门就已经进行过预热。彼时,国家发展改革委对外公布了《关于加快推进电价改革的若干意见》的征求意见稿,并同时宣布:最快于2010年一季度推行居民用电阶梯式。
消息公布后,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极大争议,2010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再次发布《关于居民生活用电实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然而,所面临的争论也异常激烈:被平均、被高收入、被涨价等观点层出不穷。
对于这些担心,曾参与我国电价改革 方案起草以及广东、四川等地电价改革的华北电力大学现代电力研究院常务副院长、电力市场研究所所长张粒子教授并不认同:“2002年电力体制改革时,公众共同的期望就是降价。然而,由于全球化石能源的短缺及其消耗对生态环境的不良影响,国际、国内能源价格必然会呈上涨趋势。而且,该方案仅仅是对20%家庭超出第一档标准的电量部分提高了价格水平。
所以,不会对大部分居民生活产生影响。”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员吴钟瑚也对电价全面上涨论持否定观点,他认为,目前,在我国全社会用电量中,居民用电量所占比例只有12%,而此次阶梯电价涉及到涨价的居民又只占一小部分。所以,阶梯电价的实施,最主要的作用是培养公众的节电意识,而非电价全面上涨。
从另一方面看,通过此次改革,逐步改变电价交叉补贴的状况,才能够从根本上理顺电价改革的瓶颈。
在电力行业,推行阶梯电价早已是敏感但不新鲜的话题。早在2006年,四川、浙江和福建三省,阶梯电价的实践就已经悄然进行。所不同的是,浙江和福建实行三档电价,而四川则实行着四档电价的计费方式。在此前接受记者采访时,四川绵阳电业局一位领导曾透露,尽管在实施之初,居民和电网都有些彷徨,但从5年的运行实践看,政策影响并不大,居民用电负荷的增长只有15%左右,属于自然增长。(中电新闻网记者 王勃 见习记者 王华峰)
来源:中电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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