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层酝酿国际板三大制度,要求IPO弃三高发行


时间:2010-07-08





IPO抛弃“三高”发行、会计报表“中外合璧”、信息披露揭示投资风险

  记者日前从有关方面了解到,有关国际板上市的交易规则已形成初稿,而国际板的整体制度和规则有四个层面的内容。另外,证监会和交易所正在对国际板的IPO、会计报表、信息披露等三大重要制度安排进行充分的酝酿。

  设计国际板规则

  近日,接近监管层的权威人士向记者透露,有关方面正在研究制定国际板的相关规则,内容主要包括四个层面———证监会层面负责发行规则,交易所层面负责上市规则和交易规则,还包括登记和结算规则。目前交易所层面的规则初稿已制订,待正式制定完毕后将向社会征求意见。

  据了解,根据目前的国际板交易规则初稿,我国的国际板被定位为境外企业在中国上市,也包括像中移动这样在境外注册的红筹股,从中美、中英签署的备忘录以及国务院的相关文件来看,明确提出允许符合条件的境外企业在境内发行债券和股票。

  监管层人士表示,由于在国际板上市的公司很多都是外国企业,因此,为满足国际板推出的需要,修改有关的法律法规是必要的。比如,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如果不对此进行修改,那么国外公司在A股上市就存在障碍。

  IPO抛弃“三高”发行

  记者从有关方面了解到,目前证监会正在会同两个交易所对国际板有关规则的初稿,特别是IPO的内容进行调整和完善。不过,这种调整不应是降低门槛、放宽要求,而是对目前A股市场所暴露出问题的修改完善。

  其中一个重要的政策指向是,国际板外国公司在中国IPO要充分参考国际市场价格。分析人士表示,自从去年6月A股实行新股定价进一步市场化改革以来,新股发行就变成了高价、高市盈率、高超募的“三高”发行,成为发行人赤裸裸的“圈钱”行为。如果将这种IPO制度照搬到国际板,那么国际板也就变成了国外公司的提款机。所以,首先对IPO制度进行调整,这有利于消除国人对国际板推出的疑虑,为国际板的最终推出创造条件。

  据权威人士透露,目前对IPO制度进行调整和完善,关键就是在新股发行定价问题上抛弃目前国内股市的“三高”发行,新股发行定价与国际市场相接轨。一是参考这些股票在国外市场的发行价格;二是参考这些股票在国外市场的市场价格,综合考虑当前价格、半年或一年平均价格;三是把新股发行的市盈率控制在10倍或15倍以内。

  记者同时了解到,对外界关注的红筹股回归问题,目前监管部门可能作出的政策指向为“把红筹回归和国际板放在一起考虑。但红筹回归是一种再融资计划,按惯例其股价不可低于当地上市的价格,而且在人民币资本账未流通的形势下,红筹在A股上市后都不可以将大量资金调离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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