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店管理办法正式实施,浙江出台首个地方细则


时间:2010-07-02





7月1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办法》对从事网络交易个人的实名认证做出了明确规定,并对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提出了一系列要求。

  对于《办法》的正式实施,多数网店企业及店主都表示了赞同,但也有个人网店担心未来会要求工商注册而增加网店成本。因此,业界都在等待各地实施细则的出台。

  “并不是所有个人网店都要工商注册。”浙江省工商局新闻发言人黄笑苹6月30日在杭州表示:“《办法》规定自然人应当向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提出申请,提交其姓名和地址等真实身份信息。而只有具备登记注册条件的,才能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

  当天,针对网店管理办法的正式实施,浙江省工商局网络经营监管部门率先明确了浙江的实施细节,同时出台“开通网民维权通道”、“对涉网市场主体户口自动建档”等八项举措,推进网络交易的发展。

  “有些内容是一直在做的,但没有体系化,这次正好是结合总局的《办法》,形成一套完整的举措。”浙江省工商局网监办郑晓东告诉记者。

  艾瑞咨询分析师张艳平认为,“工商总局的《办法》是一个全国性原则,比如实名制是必须要做的。在其他的一些细节上,地方细则会作为参考。”据悉,浙江之后,北京上海等地也将出台各自的举措。

  浙江出台八项举措

  黄笑苹认为,《办法》的颁布施行对浙江省网络经济的发展更具重要意义。在他看来,浙江是互联网大省,全国排名前3000家行业网站,浙江占五分之一,在中国行业网站百强中,四成左右的网站注册地在浙江。

  据统计,全国网购市场份额,浙江占一半以上,其中淘宝网2009年的销售总额超过2000亿元。作为拥有阿里巴巴、网盛生意宝等电子商务代表企业的浙江,其对于网络交易的细则也尤为引人关注。

  记者了解到,近期浙江省工商局专门对全省涉及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网站进行了一次调查,主要就是为了了解网站落实《办法》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郑晓东告诉记者,6月25日,滨江区工商分局对国内最大的购物平台淘宝网进行了检查,重点围绕实名认证、交易双方信息保护等内容,并实地指导网站制作工商营业执照网上标识。

  经检查,淘宝网通过公安部全国公民身份信息系统和银行系统双认证方式,所有的卖家都已经过实名认证,并已将证明个人身份信息真实合法的标记加载在网店的页面上,对淘宝商城企业会员营业执照的网上亮照系统正在建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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