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发布


时间:2010-05-20





  为规范和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发布《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暂行办法》规定,担保资金主要采取的支持方式包括业务补助、保费补助、资本金投入,以及用于鼓励和引导担保机构、再担保机构开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再担保)业务的其他支持方式。符合条件的担保机构、再担保机构可以同时享受以上不限于一项支持方式的资助,但单个担保机构、再担保机构当年获得担保资金的资助额,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超过3000万元。工信部将负责确定担保资金的年度支持方向和重点,会同财政部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来源:中国工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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